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

國三女未繳班費遭排擠 警察爸爸告同學

記者周敏鴻、李容萍/桃園報導〕桃園市某國中三年級擔任警職的陳姓女學生家長爆料,其女原本打算轉學申請退還班費,後來未轉學、忘了補繳班費,結果點心時間沒點心,影印講義拿不到,甚至有同學拿出連署單要她「轉班或轉學」。為替女兒出口氣,陳爸爸決定對兩女同學提出誹謗告訴。 兩女學生還不知道對方爸爸已經告到派出所,班導師昨晚聞訊表示驚訝、難過,如今一邊是家長、一邊是學生,雖不便說什麼,但她願意代替學生向情趣用品陳姓家長道歉,包括學務主任余忠和等人介入協調,盼陳女家長能撤銷告訴,不要跟小孩子計較。 陳女家長說,今年暑假前,他有意讓女兒轉學,導師退還班費,後來沒有轉成,他們忘了補繳班費,女兒卻因此受羞辱。九月底時同學影印講義,女兒卻拿不到,十月時某日點心時間拿不到點心,後來他拿了一千元給女兒到班上繳費,當下負責收錢的女情趣同學以不知道收多少為由拒收。 陳女家長到學校興師問罪,得知班費該繳金額未算出以及孩子作業多次未繳,導師情趣用品才會以「沒有盡義務,怎可享受權益」?故意刁難情趣孩子不給點心,當時他認為導師作法不妥當,但勉強接受。 他說,沒想到其他家長從孩子的MSN知道班上「近況」而發起連署書,內容提到「為了一位同學家長的私人行為,影響全體學生的受教權……請學校輔導該學生轉班或轉校,還給班級清靜的讀書環境」,,當時竟有女同學就對陳女嗆聲「妳爸爸不是警察嗎?叫他來抓我。」 陳女家長在學校多次協調下,本想就此作罷,但是前幾天這些事又被攤在班上講,自覺女兒很受辱,才會帶著女兒到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報案,向帶連署書到校、協助影印的劉、吳兩女同學提出誹謗告訴。 校方強調,其實整件事會再被提及,完全是第一次段考該班的成績嚴重下滑,導師要全班檢討原因,才把整起事件的原委再度說明給全班聽,用意是讓大家放下這件事、專心讀書準備明年衝基測,如今反而讓陳女家長誤會導師挑撥離間,純屬誤會,學校會再積極調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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